通知公告
科技项目 通知公告
为做好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推动科学施肥技术普及,集成示范“三新”技术模式,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暨化肥减量增效工作的通知》(皖农办土函〔2022〕93号)、《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化肥减量增效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集成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办土函〔2022〕108号)、《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办土函〔2022〕109号)文件精神,按照《2022年当涂县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暨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就申报2022年当涂县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咨询热线:19855107810(微信同号),0551-65300113
一、申报主体
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种植大户等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1. 生产基地位于当涂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
2. 基础条件优、产业代表性强、技术支撑好,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获得省级及以上有关认证、有“三品一标”者优先;
3. 生产基地农田相对集中连片、交通便利,主要从事粮油种植,经营、示范面积不低于500亩。
三、示范内容
1. 新技术。强化土壤、肥料、作物三者协同,实施养分综合管理,基肥追肥统筹,促进养分需求与供应数量匹配、时间同步、空间耦合,开展高效精准的施肥调控。
2. 新产品。应用各类新型肥料,如缓释肥料、专用配方肥、微生物肥料、稳定性肥料、水溶性肥料、增效肥料和其他功能性肥料,准确匹配植物营养需求,提高养分吸收效率。
3. 新机具。农机农艺融合配套,应用种肥同播机、机械深施注肥器、侧深施肥机、撒肥机、喷肥无人机等高效机械,减少化肥流失和浪费。
示范主体在“三新”技术应用上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有关技术集成创新,打造化肥减量增效“三新”升级样板,示范带动全县化肥减量增效。
四、项目程序
项目实施时限为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采取“先实施后补助”的方式,符合条件的项目主体自主申报,先申请备案,对照示范内容自主实施。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遴选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并向社会公示,验收达标以后兑现奖补资金,全县计划遴选15个实施主体。
五、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报送示范区申报表(附件1)、信用承诺书(附件2),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的复印件:1. 项目单位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土地流转合同、有关认证证明材料、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土地流转合同面积以申报主体在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审核备案数据为准);2. 新型肥料有关票据、“三新”技术应用相关照片等证明材料。
六、申报要求
1. 各乡镇、园区对申报主体进行初审把关,对项目建设内容真实性负责。凡工作不负责任,初审把关不严,一经发现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对在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徇私舞弊、套(骗)取资金的新型经营主体,追回项目资金并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申请承担涉农项目。对于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受益人为同一人、父(母)子(女)、夫妻等存在关联关系的多家经营主体不得重复申报。
2. 各乡镇、园区于2022年8月15日前将本辖区内申报的2022年当涂县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区汇总(附件3),盖章后报至县农业农村局711室,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附汇总表电子文档,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