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项目 通知公告
一、申报主体
除特殊规定外,申报单位须是在蚌埠市注册登记并实际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机构,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费。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企业和项目不享受本资金奖补。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单位或法定代表人被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和项目不享受本资金奖补。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企业和项目不在本政策支持范围。
二、申报审核程序
本实施细则兑现按照“企业申报、县区初审、市级审核、公示、政府审批”等程序执行。具体如下:
政策咨询热线:0551-65300258,19855109691(加V可免费上门辅导)
(卧涛科技:项目申报、知识产权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体系认证等)
(一)申报时间
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在部门网站和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管理系统中发布的通知为准。
(二)申报方法
1.申报主体登录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管理系统(https://cyzc.qoa.cn/),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对照自身经济类型及发展实际,订阅相关政策条款,并详细阅读实施细则和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工作;按照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的申报通知要求,及时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关注县区初审和市级审核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
2.各县、区(开发区)经信主管和财政部门按照分配的用户名登录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申报主体开展100%现场核查后统一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三)兑现流程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通过审核的项目按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全部纳入省财政涉企系统进行比对。没有预警或预警审核批准的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并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市财政局将资金拨付至相关县、区(开发区),由其拨付至相关项目单位。
三、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中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兑现政策共46条,其中,免申即享类17条、需申报类15条、省级政策14条。
免申即享类项目只需在市产业扶持政策管理系统免申即享专栏填报基本信息表即可,不需提供其他申报材料。
省级政策项目依据省级有关申报通知实施。
需申报类项目各条款均需提供以下基本材料和各条款细则内要求的其他材料:
(1)县区经信、财政部门联合审核上报文件;
(2)申报单位的资金申请表(在线填报);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4)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附件1),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加大企业培育力度
政策内容1:升规纳统企业培育。对于达到规模以上条件并首次入规的工业企业给予22万元补助,分别为第1年10万元、第2年6万元、第3年6万元。其中,入规3年内退规的企业,自企业退规年份起,剩余资金不予补助。
申报条件:(1)2021年达到规模以上条件并首次入规的工业企业、2019年和2020年达到规模以上条件并首次入规,且没有退库的工业企业;(2)具有连续三个月上报产值为零、工商登记异常、关停等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具备申请奖励资格。
申报材料:免申即享。
县区初核:县区在对拟申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统一提供符合条件的企业清单。
支持方式:对于2021年达到规模以上条件并首次入规的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2020年达到规模以上条件并首次入规的工业企业,均给予6万元补助;对于2019年达到规模以上条件并首次入规的工业企业,均给予3万元补助。其中,入规三年内退规的企业,自企业退规年份起,剩余资金不予补助。
政策内容2:对新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的企业,按照上一年单项冠军产品销售额的1%最高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条件:2021年新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称号的企业(含新复审通过,且之前未享受省、市奖补的企业)。
申报材料:2021年涉及单项冠军产品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到账(付款)凭证。
支持方式:按照2021年单项冠军产品销售额的1%最高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
政策内容3:对2021年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包括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企业,推荐申请省级政策支持,给予一次性奖补200万元。
清单涉及的省级政策每年按照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通过访问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jx.ah.gov.cn)“企业云”,使用“皖事通办用户”法人账号登录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县级相关主管部门初审、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复审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级政策如有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政策内容4:对新增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以及省专精特新企业,分别按照上年度地方贡献(以税务局信息为准,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政贡献,下同)的15%、10%、10%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40万元、20万元。
申报条件:2021年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
申报材料:免申即享。
支持方式:以企业2021年度地方财政贡献(如地方财政贡献为负数,视作零)为基数,分别按照15%、10%、10%的比例,给予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省专精特新企业一次性奖补,最高分别不超过50万元、40万元、20万元。
政策内容5:(1)奖补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免申即补,对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80万元。(2)奖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免申即补,对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清单涉及的省级政策每年按照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通过访问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jx.ah.gov.cn)“企业云”,使用“皖事通办用户”法人账号登录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县级相关主管部门初审、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复审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级政策如有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二)支持制造业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政策内容1:对年应税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的工业企业,应税销售收入增幅超过当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增长水平且当年盈利的,给予企业管理团队3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上一个十亿台阶增加10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2021年度应税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及以上台阶的工业企业。
申报材料:免申即享。
支持方式:给予企业管理团队3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上一个十亿台阶增加10万元奖励。
政策内容2:对上一年度应税销售收入1亿元(含)-5亿元的工业企业,且当年度应税销售收入增长50%及以上的,给予企业管理团队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上一年度应税销售收入5亿元(含)以上的工业企业,且当年度应税销售收入增长50%及以上的,给予企业管理团队2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1)2021年度应税销售收入1亿元(含)-5亿元、且当年度应税销售收入增长50%及以上的工业企业;(2)对2021年度应税销售收入5亿元(含)以上、且当年度应税销售收入增长50%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申报材料:免申即享。
支持方式:对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5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内容3:对新进入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企业,推荐申请省级政策支持,一次性奖励企业100万元。
清单涉及的省级政策每年按照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通过访问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jx.ah.gov.cn)“企业云”,使用“皖事通办用户”法人账号登录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县级相关主管部门初审、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复审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级政策如有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政策内容4:规上工业企业年度新认定的单个省级新产品销售收入超过1000万元,按其销售收入的1%最高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同一家企业年度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条件:2021年度获省经信厅认定的新产品。
申报材料:申报产品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到账(付款)凭证等。
支持方式:按照2021年度新认定省级新产品销售收入的1%最高给予20万元奖补。对同一家企业年度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
政策内容1:对新获得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示范企业、示范项目、示范平台)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条件:2021年获得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示范企业、示范项目、示范平台)称号的企业。
申报材料:免申即享。
支持方式:对新获得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示范企业、示范项目、示范平台)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政策内容2:对获得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示范企业、示范平台)的企业,按照其当年服务收入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20万元。
申报条件:2021年获得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
申报材料:2021年涉及服务收入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到账(付款)凭证。
支持方式:按照企业当年服务收入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20万元。
政策内容3: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分别最高给予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条件:2021年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评定,或直接纳入省级以上财政支持的工业互联网平台。
申报材料:免申即享。
支持方式: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分别最高给予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补。
政策内容4:鼓励企业拓展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支持一批5G和工业互联网典型场景、标识解析应用、新模式示范应用、优秀解决方案,培育一批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荐申请省级政策支持,省级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清单涉及的省级政策每年按照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通过访问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jx.ah.gov.补cn)“企业云”,使用“皖事通办用户”法人账号登录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县级相关主管部门初审、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复审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级政策如有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政策内容5:对国家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评估等级为2A级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条件:企业已获得国家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体系评估2A级证书,并且在当年申报截止前证书有效。
申报材料:(1)国家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体系评估相关证书;(2)企业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建设项目申报书,包括企业数字化转型基本情况、信息化业务综合集成情况,通过评估实现收入、利税、经营成效等提升情况。
支持方式:给予符合条件企业30万元一次性奖补。
四、附则
(一)本实施细则涉及的奖励补助支出,市与县按照3:7比例分担,市与区按照5:5比例分担。涉及地方贡献的,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单个企业的同一个项目只可享受一种投资类奖补方式,单个企业可叠加享受除投资类奖补外的多个称号类奖补。
(二)此前发布的有关政策与本细则政策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2022年1月1日以后申报的项目,按本细则执行。此前政策有具体期限规定的,继续在有效期内执行,到期后执行本政策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