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项目 通知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安徽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强化质量管理,树立质量标杆,弘扬质量先进,根据《铜陵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铜政〔2018〕7号),我市组织开展第九届铜陵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项目解答:19855107810(可加V)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市长质量奖的组织(以下简称申报组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本市区域内注册3年以上具有相应资质和证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且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或相关体系认证,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有所创新,并且成熟度高,具有推广价值;
3.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且达到市内领先水平;
4.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二)申报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评审申请:
1.不符合产业、环保、安全生产、能源、质量等政策的;
2.国家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的;
3.近三年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及重大有效投诉的;
4.近三年产品在国家、省和市级质量监督抽查中出现严重不合格的;
5.近三年发生偷税、漏税等严重失信行为及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6.法定代表人有职务犯罪记录的;
7.未聘任首席质量官的。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自评报告及实证材料组成。所有材料以A4纸装订于一册,内容采用四号字体双面打印,列出材料目录和对应的页码。沿长边采用胶粘装订,不得以文件夹等松散形式装订。
1.申报表: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填写铜陵市市长质量奖组织申报表;
2.组织概述:内容根据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000字;
3.自评报告: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单独成篇);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评价说明,可以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50000字;
4.实证材料: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证明性材料,包括组织基本信息资料,与申报表中内容有关的材料,反映组织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材料,组织认为还需提供的其它材料等。
申报材料电子版可从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通知公告”中《关于开展第九届铜陵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附件下载。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报组织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或市行业主管部门。其中,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实证材料一式两份)、电子U盘(含所有材料)一份,实证材料需要准备原件以备核查。
(二)推荐: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或市行业主管部门收到材料后,在申报推荐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或市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后,于2023年7月31日前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局。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动员。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宣传动员工作,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本地区成就突出、质量效益显著、核心竞争力强的组织参评铜陵市市长质量奖,通过组织开展和参与铜陵市市长质量奖申报,树立质量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促进质量管理创新,激励和引导全社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二)如实申报。申报组织在自愿的基础上,按照规定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发现存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其他违法违规情形进行申报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严格把关。各推荐单位应对申报企业提供的材料认真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是否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各项信息准确可靠,广泛听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方面意见,确保遴选推荐出代表本地区、本行业质量管理最高水平的组织参加评审。
(四)严守纪律。参与铜陵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工作的有关单位要始终坚守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恪守工作纪律,严格遵照程序开展工作,不得增加基层负担。严禁借评审之机牟取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对象收费或变相收费、搭车收费。严禁借质量奖评审等名义开展创奖咨询、培训等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