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外省资讯
武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区级登记和市级认定条件整理如下,需要申报武汉企业可随时咨询:
武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区级登记和市级认定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武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区级登记和市级认定条件
第七条孵化器区级登记条件及程序由各区科技部门根据各自实际制定。
区级登记的孵化器应具备一定数量的孵化场地和在孵企业,具备较为完善的运营服务管理体系,拥有一定数量的专职孵化服务人员,建立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能够为入驻企业提供基础性的创业孵化服务。
第八条孵化器市级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运营主体为在武汉地区注册的企业及其他依法登记的组织和机构,实际注册登记并运营满1年,发展方向明确,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
(二)经所在区科技部门登记。
(三)孵化场地相对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租赁场地应不少于3个年度有效租赁期。其中,在孵企业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占比不低于75%。
(四)在孵企业不少于20家(专业型孵化器不少于15家)。
(五)创业孵化服务能力评价得分应不低于60分,创业孵化服务能力评价由市科技局组织开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发展情况,包括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总面积、孵化器建设发展整体评价、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情况(仅针对专业型孵化器)等。
2.运营管理团队情况,包括专职孵化服务人员、创业导师、专职孵化服务人员接受创业服务能力相关培训情况、孵化团队整体水平评价等。
3.投融资服务情况,包括签约合作投融资机构、配备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投融资服务案例、投融资服务水平整体评价等。
4.孵化企业情况,包括在孵企业数量、毕业企业数量、在孵企业申请和拥有知识产权的情况、孵化企业整体绩效评价等。
第九条专业型孵化器是指在同一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60%以上,且能够提供细分产业的精准孵化服务,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服务平台(自建或合作设立),能够向在孵企业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检测、小试中试等专业技术服务的孵化器。
第十条本办法中在孵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要求。
(二)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本孵化器场地内,入驻时成立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远城区可放宽至48个月)。
(三)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从事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现代农业的企业,孵化时限不超过60个月)。
第十一条在孵企业(孵化时限不少于3个月)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任一项可视为毕业企业:
(一)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二)累计获得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超过300万元。
(三)连续2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500万元。
(四)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卧涛集团,自2012年成立以来,已发展成为一家业务广泛的综合性企业服务机构,总部位于安徽,并在湖北、江苏、湖南、四川、陕西等地设有分公司。集团专注于抖音短视频与网站关键词的推广,项目申报,工商财税咨询,股权设计,软件开发,可研报告与商业计划书编制,以及专利、商标、版权和软著的申请与代理。卧涛集团凭借专业的团队、丰富的经验及优质的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赞誉。展望未来,卧涛集团将继续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供高效、全面的服务,助力企业实现持续发展。15855157003 为您解疑答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