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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新区、经开区注意!2026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申报启动,附条件流程
湖北各省级创新型产业集群注意:2026年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申报已经启动,2026年11月15日前须通过火炬中心申报平台完成在线填报,11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省科技厅,逾期不予受理。申报集群须满足五方面硬性条件:近三年年均营业收入原则上不低于300亿元;上下游关联企业总数原则上不少于30家,其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总数占比不低于1/3;近三年年均研发投入与营业收入之比不低于4%;拥有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原则上不少于3家;拥有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原则上不少于3家。省级集群方可申报国家级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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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北省2026年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申报条件
(一)申报认定的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应在市级区划范围内,原则上应依托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建设(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为准),由地级市及以上城市的创新型产业集群科技管理部门作为申报单位。具体申报条件详见《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管理办法》。
(二)申报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的依托建设对象应为省级及以上创新型产业集群。
(三)已认定的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应当按照《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建设发展,并按规定参加重新申报认定。
二、湖北省2026年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申报流程
(一)申报准备。各市、州、直管市科技局应认真做好本地区省级及以上创新型产业集群的梳理摸底,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集群申报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拟申报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的单位请于10月15日前与省科技厅工作人员对接并完成申报账号分配工作。
(二)组织申报。各申报单位于11月15日前登录申报平台(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在线填写《创新型产业集群申报书》《创新型产业集群三年行动方案》(见附件)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书要求内容翔实、数据准确、论证充分。同时于11月20日前将盖章版申报函及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省科技厅(可编辑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审核推荐。省科技厅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开展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拟推荐结果经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厅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集群,由省科技厅正式行文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三、湖北省2026年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工作要求
(一)坚守务实工作底线。集群申报认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收费摊派、评比包装,立足地方实情开展工作,坚决杜绝举债创建、跟风创建等形式主义问题。
(二)压实责任严把质量。各市、州、直管市科技局要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落实举措,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完整性,杜绝弄虚作假、敷衍应付。
(三)严守时限强化监督。紧盯各项工作时间节点,按期完成申报材料的报送,逾期视作自动放弃申报资格。主动接受多渠道监督,对申报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2026年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申报的窗口期只有不到一个月。10月15日前须完成省科技厅对接和账号分配,11月15日前完成平台在线填报,11月20日前报送纸质材料。五大准入条件中,300亿营收、30家关联企业、专精特新及高企占比1/3、研发投入4%是硬性量化门槛,申报书和三年行动方案的质量直接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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