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涛专注高企申报|新产品鉴定|专利申请 安徽合肥项目申报专利代理服务中心 网址: hefeiwotao.com

外省资讯

OPC企业可园区申领!武汉市各区算力券申报条件程序及材料补助

文字:[大][中][小] 2026/10/8    浏览次数:1    

《武汉市算力券申报管理办法》正式印发。办法明确算力券是面向本市企业的普惠性财政补助凭证,系统规定算力券申领条件、发放规则、使用范围、结算兑付、绩效监管及失信惩戒等全流程管理要求,支持企业采购算力资源开展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相关研发创新。办法厘清申领企业、算力服务商、主管部门各方职责,规范申报、使用、结算、动态监管流程,引导算力资源赋能科创企业,助力武汉数字产业高质量发展。各市场主体可对照办法条款,提前规划算力采购,做好后续算力券申报储备。

 

免费指导热线:15855199550、19855109130(可加v),选择全面可靠的一站式体系保障。

 

解锁千万政策红利,专注于项目申报行业14年,沉淀了精准的政策资源、优质的企业资源、成功的项目资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实战方法论与成熟的服务成功案例体系。除了全力打造自身专业项目团队外,相较同行业最大的优势,在于我们有各个流程阶段的人员,分工明细,细致化;各环节均由专人深度把控。想要咨询各省市任何项目申报的都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你做免费项目规划。(勿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系列措施的通知》关于强化算力要素保障的要求,根据《武汉市数据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推进数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规范武汉算力券管理,推动算力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算力券,是通过财政资金后补助的方式,支持企业(含OPC)、科研机构、高校、医疗机构等算力需求方购买智算、超算、量子算力服务和词元(Token)服务的政府补贴凭证。

第三条算力券发放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按需使用、科学管理的原则,按年度实际投放金额核发,且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财政规章制度。

第二章 支持对象、范围和标准

第四条算力需求方包括企业(含OPC)、科研机构、高校、医疗机构。

第五条算力供给方是提供算力服务、词元(Token)服务的企业,包含算力中心及云服务商等。算力供给方应为具备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和管理团队及算力服务所需各类资质的企业,并与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的算力平台进行(以下简称“算力平台”)对接注册、监测调度及技术适配。

算力供给方认定采取自愿申请的原则,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算力供给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市数据局进行复核、公示,并对算力供给方实行动态管理。

第六条算力需求方与算力供给方均须近三年未在“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有效期内,且双方无影响公平公正市场交易的关联关系。

第七条根据算力使用情况每年设立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算力券。对算力需求方购买服务累计金额在3万元(含)以上的,非自主可控算力服务、国产人工智能大模型词元(Token)服务,按服务实际发生金额(不含税费,下同)的20%补贴;自主可控算力服务,按服务实际发生金额的30%补贴。同一主体年度补贴总额最高300万元,兑付资金精确到千元。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八条本办法涉及市数据局、市财政局、第三方服务机构、审计机构等,各自承担以下主要职责:

(一)市数据局:负责算力券资金管理和监督,算力券资金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遴选第三方服务机构组织算力券发放;组织认定算力供给方;选聘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审计、抽查或其他辅助性工作。

(二)市财政局:负责算力券年度财政资金的预算安排;参与算力券政策研究、调整与完善工作。

(三)第三方服务机构:受委托承担算力券日常事务性与技术性工作,需具有算力券发放全周期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属性。负责算力券兑付申请的材料核验、合规性审查;开展算力券交易数据、服务使用记录的日常监测与汇总分析;承担政策咨询、业务指引等服务支撑工作。

(四)第三方审计机构:受委托承担审计监督职责。负责对申报项目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及效益,申报主体关联关系等进行审查;参考市场价对算力平台上架算力服务价格进行审计;按照支持条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报告及绩效评估报告。

第四章 使用和兑付流程

第九条算力券申领、使用、兑现:

(一)申领

算力需求方统一在算力平台进行算力券申领。入驻市级及区级认定OPC园区的OPC企业可由园区运营方集中申领,也可自主申领。申领按平台内交易、平台外交易采用不同流程:

1.平台内交易。需求方提交购买订单并完成支付,平台自动计算补贴金额并生成算力券凭证。

2.平台外交易。需求方登录平台完成注册,提交与算力供给方签订的服务合同、承诺函和法人授权书等材料,填写算力服务基本信息,平台自动计算补贴金额并生成算力券凭证。

(二)使用

算力需求方按购买订单或合同,完成算力交易和算力实际使用后,通过算力券凭证兑现补贴。算力券仅限于算力需求方自身使用,不得转让、赠送、买卖、出借、重复使用等。

(三)兑现

1.平台内交易“免申即享”。需求方支付购买订单,完成算力使用后,上传电子发票,第三方服务机构至少每半年兑现一次。

2.平台外交易“快申快享”。需求方在平台上传对应的发票、付款凭证、算力服务使用记录、算力券凭证,发起兑现申请。

3.汇总审计。第三方服务机构汇总审核全市算力券兑付凭证、支付与审核记录、兑付数据等相关材料,市数据局组织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必要时组织实地审查,确保“真买真用”。

4.结果公示。市数据局依据审计结果,确定补贴名单并将兑现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5.兑现。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数据局报市政府审核。根据市政府审定意见,市数据局会同市财政局将资金拨付至第三方服务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收到资金后及时、足额将资金兑付给算力需求方。

第十条算力券发放的具体时间和要求,以市数据局发布的通知为准。

第五章 监督检查与绩效管理

第十一条算力需求方和算力供给方应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和兑现算力券,并自觉接受市数据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对在算力券发放过程中通过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违法违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骗取补贴、虚开发票、虚假使用),恶意骗取财政资金的,将依法依规追回已兑现资金。凡被查实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算力需求方或供给方,取消后续申领使用资格,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列入失信记录,在政府招投标、资质认定中予以限制。

第十二条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申报项目相关资料进行核查,每季度向市数据局书面报告算力券工作开展情况,至少每半年提交一次算力券兑现申请,提供相关审核依据、评审结论。

第十三条第三方服务机构、审计机构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与申报主体存在利益关联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市数据局报告。因工作失误或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导致财政资金损失且无法追回的,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市数据局负责解释,自2026年10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有效期内,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本办法相应内容从其规定;若算力服务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本办法可做相应调整。

 

算力券对企业资质、算力服务真实性、材料匹配度均有严格审核要求,违规申领将纳入失信管理。建议企业提前研读办法,规范算力采购台账,做好后续申报兑付准备。

 

专人在线指导,免费咨询:15855199550,微信同号,获取最新政策详情,欢迎前来交流。

 

今天的政策讲解就到这里啦,如果大家还有不清楚的细节、拿不准的申报方向,都可以随时免费咨询我们!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页
[向上]
sougou站长 cnzz统计 百度统计(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