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外省资讯
本企业已获评湖北省服务业专精特新企业,在省内注册经营满 5 年,主营业务在所属细分领域全省排名第一,营收规模达到认定门槛。企业深耕产业配套服务,构建难以替代的核心服务体系,持续开展服务创新与标准化建设,品牌影响力强,对全省产业链支撑带动作用突出。企业财务稳健,信用良好,无重大违法失信事项,符合服务业单项冠军认定条件。本次申报省级单项冠军认定,依托政策支持巩固行业领先地位,打造湖北服务业细分领域标杆。
免费指导热线:15855199550、19855109130(可加v),选择全面可靠的一站式体系保障。
解锁千万政策红利,专注于项目申报行业14年,沉淀了精准的政策资源、优质的企业资源、成功的项目资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实战方法论与成熟的服务成功案例体系。除了全力打造自身专业项目团队外,相较同行业最大的优势,在于我们有各个流程阶段的人员,分工明细,细致化;各环节均由专人深度把控。想要咨询各省市任何项目申报的都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你做免费项目规划。(勿抄)
湖北省服务业“专精特新”和“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为在湖北省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包括合伙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企业,主营业务应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十二大门类及其细分领域。
(一)申报服务业“专精特新”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连续从事主营业务3年(含)以上;
2.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
3.上年度年利润额不得为负;
4.上年度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
5.上年度在职员工不得少于50人。
(二)申报服务业“单项冠军”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已获得服务业“专精特新”企业称号;
2.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细分领域位居全省第一,且超过第二名30%以上;
3.上年度服务(产品)市场占有率在细分领域位居全省第一。
申报企业在申报期间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服务(产品)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3年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或数据安全事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严重违反相关行业管理规定的,取消其申报资格。
湖北省服务业“专精特新”和“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申报程序流程
(一)省发改委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印发年度申报认定工作通知,明确重点行业领域和申报要求等。
(二)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要求的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向所在县(市、区)发改部门提出申请,填报《湖北省服务业“专精特新”和“单项冠军”企业申报书》(样本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县(市、区)发改部门根据本办法及年度申报认定工作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的企业向所在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改部门推荐。
(四)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改部门汇总各县(市、区)发改部门推荐材料,择优拟定推荐名单,正式行文报省发改委。
湖北省服务业“专精特新”和“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申报指标
评价指标由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能力、社会贡献等五个一级指标构成。
(一)专业化指标:主要评价企业的行业地位、市场拓展能力和成长潜力,重点关注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规模、细分领域市场份额、业务资质和人才配置等情况。
(二)精细化指标:主要评价企业的管理水平、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能力,重点关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利润水平、资产收益率、数字化转型程度和品牌影响力等情况。
(三)特色化指标:主要评价企业的行业引领力、服务(产品)独特性和在产业链中的稳链、补链、强链能力,重点关注企业参与标准制定、典型服务案例、获得重要奖项、承担重大项目、境外服务收入、产业链带动和辐射能力等情况。
(四)创新能力指标:主要评价企业的产品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经营管理创新能力,重点关注企业研发机构及研发团队建设、研发费用占比、专利产出、产业跨界融合、服务(产品)出海、管理制度创新、企业文化建设等情况。
(五)社会贡献指标:主要评价企业对社会发展的综合贡献,重点关注企业的纳税总额、吸纳就业人数、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
按照上述指标体系,省发改委委托第三方机构根据服务业各行业细分领域和业态差异,科学设置指标权重,实施“一类一策”差异化评价。
湖北省服务业“专精特新”和“单项冠军”企业申报补贴奖励
湖北省服务业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由省发改委组织认定,统筹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给予支持,属地配套奖励 20-50 万元。认定企业纳入银企对接,享受信贷贴息、人才职称、品牌推广等扶持。申报流程:企业自主申报→市州发改推荐→第三方评审→行业审查→公示→发文认定。
- 服务业专精特新:经营≥3 年,主营占比≥50%,研发强度≥3%
- 服务业单项冠军:须先取得服务业专精特新;经营≥5 年,细分领域全省第一,营收达到对应门槛
湖北省服务业“专精特新”和“单项冠军”企业评审
省发改委坚持系统、全面、科学、差异化的评价原则,组织开展评审认定工作。
(一)省发改委按程序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评审认定工作,会同第三方机构根据年度申报认定工作通知要求,对照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制定年度评分细则。
(二)第三方评审机构按照年度评分细则,组织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打分,出具评审意见。
(三)省发改委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拟定初步认定名单,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四)省发改委参考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经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审定后拟定公示名单,在省发改委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由省发改委组织核查。
(五)经核查,异议属实的,取消相关企业认定称号。公示无异议或核查后异议不成立的,由省发改委发文认定为湖北省服务业“专精特新”和“单项冠军”企业,并在省发改委门户网站公布。
认定为服务业“单项冠军”企业的,不再保留服务业“专精特新”企业称号。
湖北省服务业“专精特新”和“单项冠军”企业申报好处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县(市、区)发改部门负责建立优质企业发现储备机制,常态化发现潜在优质企业,建立服务业“专精特新”和“单项冠军”企业储备库,并加强宣传培训,指导企业做好申报工作。
省发改委负责支持认定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融资信用平台及担保、投资机构提供专项服务。探索推广“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模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
省发改委负责支持认定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畅通认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对取得突破性成果、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的紧缺人才按规定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省发改委负责支持认定企业积极融入全省产业生态,编制认定企业和典型服务案例名录,搭建全省产业生态合作渠道。支持认定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国家标准,承担国家级、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县(市、区)发改部门负责建立认定企业包保服务机制,统筹运用财税、金融、科技、产业、人才等政策,加强用地、用能、用数等要素保障。深化政企常态化沟通,建立企业诉求收集、转办、跟踪、反馈闭环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企业诉求,对涉及行业性、制度性等需要省级以上层面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省发改委协调解决。
湖北省服务业“专精特新”和“单项冠军”企业管理
省发改委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服务业“专精特新”和“单项冠军”企业申报、认定、复核工作。
企业认定称号自认定文件下发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当年,企业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复核。有效期满未申请复核的企业,取消其相应称号。
认定企业应定期(每年3月底前)向省发改委报送年度生产经营状况(样表见附件2),经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的(如并购、重组等),应在3个月内向省发改委报送变更事项;变化后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自当年起取消其相应称号;需要重新申请称号认定的,按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未按要求报送年度生产经营状况报表的企业,取消其申请复核资格。
服务业“专精特新”或“单项冠军”企业更名的,由省发改委确认并经公示、备案后重新核发认定文件,有效期不变。
申请复核的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填报《湖北省服务业“专精特新”和“单项冠军”企业复核申报书》(样表见附件3),并逐级上报至省发改委,省发改委按程序组织第三方机构复核。通过复核的企业,有效期延长3年;复核后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取消其相应称号。
复核后不符合服务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条件,但仍符合服务业“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同步认定为服务业“专精特新”企业。
本企业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各项指标符合服务业专精特新认定及奖补条件,恳请予以评审认定并兑现补贴资金。获评后,企业将持续深耕细分赛道,强化服务创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助力全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一个电话,帮您理清思路,匹配最佳项目,让您轻松稳拿补贴政策资金与品牌荣誉提升!
专人在线指导,免费咨询:15855199550,微信同号,获取最新政策详情,欢迎前来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