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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申报湖北省中药材产业链建设项目,聚焦楚药产地趁鲜切制、标准化炮制与精深加工环节,改造升级智能化加工车间,引进中药材清洗、切制、烘干、分级成套装备,建立质量控制与全流程溯源系统。推动传统炮制技艺与数字化智造融合,开发中药饮片、药食同源大健康产品,打通 “道地种植 — 产地加工 — 产品研发 — 市场流通” 全链条。项目联动上游种植主体,带动道地药材就地转化,提升产品附加值,壮大十大楚药品牌影响力。企业财务、信用状况良好,无各类负面惩戒记录,满足申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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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中药材产业链建设项目科技攻关重点支持方向
1.道地药材良种育繁及生产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展道地药材种质评价、良种选育与规模化繁育研究,完善良种育繁推体系。围绕病虫害防控、连作障碍消减、高效种养殖等环节,推动中药材高品质绿色生产。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200万元。
2.药食同源中药材加工关键技术研究及产品创制。突破药食同源药材绿色加工、品质改良等关键工艺,开发健康食品、功能性食品、保健食品等产品,制定标准化生产规范,推动产品生产上市。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200万元。
3.中药材大健康产品研制关键技术及产业化。开展中药材活性成分制备新技术、新装备研究,研发特色日化品、功效化妆品、中兽药、添加剂等大健康产品,搭建产业化生产平台。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300万元。
4.道地药材机械化生产加工装备研发与应用。研发适配道地药材种植、采收、加工等成套机械化和智能化装备,优化参数与操作规范,开展规模化大田采收加工试验,提升生产现代化水平。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200万元。
5.中药材炮制规范与智能制造技术应用。融合传统炮制工艺与智能智造技术,构建智能质量评价体系与标准化炮制规程,建设智能化、可追溯智能化炮制示范生产线。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200万元。
湖北省17市州中药材产业链建设项目申报方向和奖补
(一)龙头培育。支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推进“十大楚药”和“五大特色药材”等道地药材加工转化,重点围绕标准化生产加工,促进设备工艺更新、实施智改数转和增产扩能等,扩大规模能级,提升发展效益。坚持把联农带农作为企业享受奖补政策的前置条件,安排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每个项目支持金额不低于400万元。
(二)品牌打造。聚焦“十大楚药”省域公用品牌及重点品种品牌,开展标准制定、品牌宣传、追溯体系建设等,增强省域品牌竞争力,形成牵头县牵头主抓、主产县共同推进的品种品牌共建格局,提升全产业链效益。支持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三)科技支撑。突出“十大楚药”,聚焦湖北优势特色药材,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动企业实际需求与省内科研单位精准对接,支持围绕生产加工急需装备和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安排项目数量和金额根据科技攻关重点支持方向的申报评审情况确定。
(四)联农带农。支持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完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资源要素共享、渠道品牌共建、技术标准共创,带领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广大农户一起发展。鼓励聚焦重点品种,由牵头县牵头组织,主产县协同推进,开发系列衍生产品,实现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统一。安排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每个项目定额支持50万元。
湖北省17市州中药材产业链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一)龙头培育项目。申报主体是在湖北省内注册登记的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效期内),企业成长性好,产业带动性强。近3年内获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在绩效评价、审计监督、财政检查中未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问题,企业法人未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支持将科技创新、就业带动、乡村振兴等纳入建设内容,发挥龙头带动作用。鼓励重点品种牵头县与主产县联合申报,做强优势大品种,打造一批中药材产业“拳头产品”。
(二)品牌打造项目。围绕“十大楚药”省域品牌、重点品种品牌建设核心需求,支持牵头县统筹、主产县协同,组织协会、企业等主体联合实施。申报主体是行业内有较强引领作用的龙头企业或协会,建立品牌共建、利益共享机制,合理设定建设目标与实施任务。优先支持已组建区域公用品牌企业联盟、区域品牌发展联盟的重点品种。
(三)科技支撑项目。聚焦“十大楚药”等湖北优势特色药材关键核心技术需求,由省级及以上龙头企业结合产业发展实际提出科技需求清单,联合省内科研单位共同实施。项目申报以省级及以上龙头企业牵头,重点支持产业需求迫切、市场前景好、可转化落地的项目。
(四)联农带农项目。申报主体为中药材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由牵头的龙头企业组织申报,也可并入龙头培育项目联合申报),有明确的章程并实质性运转,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建立紧密联结机制,有具体明晰的带动方式和受益量化指标,内部成员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湖北省17市州中药材产业链建设项目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一)县级申报。龙头培育、科技支撑、品牌建设、联农带农项目由申报主体围绕重点支持方向,根据相关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属地县(区)级中药材产业链牵头单位审核,审核完成后形成书面推荐意见,报市(州)中药材产业链牵头单位。
(二)市州初审。市(州)中药材产业链牵头单位收到申报材料后,对照申报条件、严格审核、择优推荐,以正式文件按照限额明确推荐顺序,形成汇总表,报省中药材产业链工作专班。
(三)专家评审。由省中药材产业链工作专班对申报项目开展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会同省农业农村厅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提交省农业产业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审定。
湖北省17市州中药材产业链建设项目申报时限(仅参考)
(一)各市(州)中药材产业链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严格审核把关,申报项目应当在省域内组织实施,2027年3月底前能够竣工验收。各地要严格按照分配限额进行排序择优推荐,不符合申报要求、超名额申报一律不纳入评审。
(二)同一申报主体(企业与企业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视为同一主体)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一建设内容不得在国家级、省级专项项目中反复、多头申报。已获得省中药材产业链建设资金扶持的企业,项目尚未通过验收的不得申报。对前期项目绩效评价中资金拨付未整改到位的地区,原则上不再支持。
(三)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财政资金有关规定,符合《湖北省中药材产业链扶持(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如发现虚假申报或重复申报,存在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并追回财政资金。
(四)项目申报时间根据省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发布的申报指南执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纸质版封面盖章,按上、下两册分别装订(上册5份、下册2份),纸质材料报送至省卫健委中医药综合处(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39号),PDF版请分别发省卫健委中医药综合处、省农业农村厅果茶办邮箱。
本项目建设方案完整可行,道地品种特色突出,联农带农成效明确,完全匹配湖北省中药材产业链扶持方向。恳请予以立项支持。项目实施后将持续完善良种育繁推体系,打造标准化道地药园样板,助力湖北中药材千亿产业链建设与乡村产业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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