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行业动态
本企业为安徽省内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独立法人单位,申报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企业设立技术中心并稳定运营满 2 年,拥有专业研发带头人及专职研发人员,配备软件开发、仿真测试软硬件平台,持续开展前沿技术研发,形成多项软件著作权与核心技术成果。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标,创新管理制度健全,技术成果已落地转化并产生经济效益。企业信用合规,近两年无各类重大违法失信情形,符合服务业企业申报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条件,赋能省内数字经济产业创新发展。
免费指导热线:15855199550、19855109130(可加v),选择全面可靠的一站式体系保障。
解锁千万政策红利,专注于项目申报行业14年,沉淀了精准的政策资源、优质的企业资源、成功的项目资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实战方法论与成熟的服务成功案例体系。除了全力打造自身专业项目团队外,相较同行业最大的优势,在于我们有各个流程阶段的人员,分工明细,细致化;各环节均由专人深度把控。想要咨询各省市任何项目申报的都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你做免费项目规划。(勿抄)
安徽省各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条件
1. 主体资质:安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2 亿元,软件 / 专业技术服务业≥8000 万元。重点产业企业营收不达标可走备选通道: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制造业≥3000 万元、服务业≥1500 万元,上一年研发经费占营收比重≥8%。
2. 技术中心运营:企业技术中心已正常运行 2 年以上,组织体系、创新管理制度、中长期研发规划齐全。
3. 研发硬性指标
- 年度研发经费支出≥500 万元;
- 专职研发人员≥30 人,配备技术带头人;
- 研发仪器设备原值:制造业≥600 万元;软件 / 专业技术服务业≥300 万元。
4. 负面清单(申报前 2 年内不能有):重大偷税骗税、走私、重大安全环保事故、严重失信、重大产品质量违法等问题。
安徽省各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材料清单
1. 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2. 企业技术中心成立文件、组织架构、管理制度;
3. 营业执照;
4. 近两年度财务报表、研发费用归集佐证材料;
5. 研发团队证明、研发人员社保、技术带头人材料;
6. 研发场地、研发仪器设备清单、购置凭证;
7. 知识产权(专利、软著)、新产品、检测报告、产学研合作协议;
8. 技术成果产业化证明、用户应用证明;
9. 信用承诺书,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况声明。
安徽省各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流程
1. 企业内部自评,整理全套材料,向所在市经信局提交申报;
2. 市级经信部门会同财政、税务等部门初审,实地核查,择优推荐上报省经信厅;
3. 省经信厅组织专家材料评审、必要时现场核查;
4. 评审通过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发文认定,授予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称号;
5. 认定后纳入年度运行评价,评价不合格将予以撤销。
安徽省各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奖补补贴
合肥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奖补汇编
市级
支持建设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按国家拨付资金给予1:1配套补贴。对新认定的省级创新中心、省工程研究中心等,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每年最高2000万元、累计不超过1亿元的经费支持,重大项目可给予"一事一议"支持。
安巢经开区
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及示范平台,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励
巢湖市
对新评定为安徽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补;对新评定为合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进行一次性10万元奖补。
包河区
对当年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当年获得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当年获得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执行部门:区经信局、区发改委)
肥西县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研发平台,在上级奖补基础上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高新区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新引进的工业设计中心总部,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执行部门:经贸局)
对首次认定的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服务型制造示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服务业集聚区、特色商业街区,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执行部门:经贸局)
经开区
支持建设国家级产业创新中 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 企业技术中心, 按国家拨付资金给予 1:1 配套补贴。
对新认定的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给予20万元奖励
庐江县
对新确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该项与省、市政策叠加享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评价获得优秀等次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新确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各镇(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庐阳区
对新认定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市级品牌建设培育企业、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评价获得省、市优秀的,按省、市优秀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蜀山区
对当年新认定的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分别给予 20 万元、1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新认定的省、市级工业设 计中心企业,分别给予 10 万元、5 万元一次性奖励,专项用于中心研发设备购置。
瑶海区
对企业创成省级、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奖励。(执行部门:区经信局)
安庆市各区县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奖补汇编
安庆高新区(2022年1月1日发布)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平台,包括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质检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00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的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省产业创新中心、省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省级质检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给予20万元奖励。
潜山市(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鼓励企业创建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包括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以及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服务型制造示范、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示范等平台)。
桐城市(2021年发布)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平台,包括工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质检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给予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院士工作站、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质检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给予20万元奖励。
宿松县(2021年1月1日发布)
对获得省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奖励20万元
迎江区(2023年1月1日—2024年1月1日)
对获得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级认定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每成功申报一项给予企业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市级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每申报成功一项给予企业2万元一次性奖励。
亳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奖补汇编(发到这)
亳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各区县申报奖励补贴(仅供参考,详情可以咨询小编,也可以参考当地公告)
市级
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市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市财政给予10万元的奖励。(2021年)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2024年发布)
高新区(2023年至2025年)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谯城区(2022年发布)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300万元、20万元的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补。
淮南市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奖补汇编
市级(2022—2023年)
对新认定的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省级工 业设计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级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且未 获得省级奖补的,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田家庵区(2023年发布)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25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六安市各区县企业技术中心奖补汇编
市级(2022年发布)
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上级财政资金已给予奖励的,市级不再重复奖励。
霍邱县(2017年发布)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国家级质检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180万元、120万元和60万元奖励。
金安区(2023年发布)
对当年新认定为省级研发机构、省级服务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省企业技术中心、服务平台等)的企业,奖励20万元。
金寨经开区(2022年发布)
对获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皖政〔2017〕53号)
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市级财政分别奖励 20万元、10万元。奖励资金按照市县财政3:7配套。(六政〔2020〕56 号)
金寨县(2022年发布)
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上级财政资金已给予奖励的,市级不再重复奖励
经开区(2023—2025年)
对新认定的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属于国家级平台的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省级平台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入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按省市相关规定,给予一次性相应比例配套奖励。
舒城县(2023)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国家级质检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在国家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叶集区(2023)
新认定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
裕安区(2018年发布)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国家级质检中心、 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180万元、120万元和60万 元奖励。对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在国家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给 予一次性60 万元奖励
铜陵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奖补汇编
市级(2023年修订)
凡经信系统新认定的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且获得经信系统工业设计优秀奖等的企业,按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奖补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免申报)
宣城市各区县企业技术中心奖补汇编
市级(2022年发布)
加大对新组建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创新平台的支持力度,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奖补的基础上,对国家级创新平台最高奖补400万元,对省级创新平台最高奖补100万元。
广德市(2024年—2026年)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企业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
泾县(2022年发布)
当年新获国家级、省级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 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新型研发机构 、“ 三品 ” 示范企业 、服务型 制造 、工业设计中心 、制造业创新中心) 的分别 一次性给予 20 万元 、10 万元奖励
旌德县(2022年发布)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的,分别奖励50万元、10万元。新认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
宣州区(2023年发布)
获得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称号的企业,国家级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省级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池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奖补汇编
市级(2023-2024年)
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补。
东至县(2021-2022年)
2.对经信或科技部门新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设计中心等研发平台,一次性奖励3万元。
贵池区(2023-2025年)
对新认定为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 心、企业技术中心的,按照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 30 万元、10 万元。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 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分别给予研制企业一次性奖补10 万元。
青阳县( 2020 年至 2022 年)
对新获得 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县财政按照国家级、省级 一次性奖补 10 万元、5 万元。
滁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奖补汇编
市级(2021年—2024年)
对新获评(认定)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 中心 、工业设计中心,按国家级 50 万元 、省级20 万元给予一次 性奖励。其中获评国家级的奖励资金由市财政承担,获评省级的奖励资金由受益财政承担。
经开区(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三年)
对新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部门)、工程实验室(发改委)、制造业创新中心属于国家级平台的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属于省级平台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琅琊区(2021年发布)
对新认定的 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奖补 100 万元。上述奖励不重复安 排,以获得最高奖励为准。(含市级补助)
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平台,工程 (技术) 研究中心、实验 室、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行业技术中心给予50 万元 一次性奖补,省级质检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 奖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补。对以上科技平 台在参加省组织的运行绩效评价中获优秀等次的,再给予 10 万元 一次性奖补。(含市级补助)
对新备案的安徽省院士工作站,给予 50 万元一次性奖补。
对新认定的市级工程 (技术) 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 (工 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行业技术中心) 分别给予 5 万元、 3 万元一次性奖补。
明光市(2019年发布)
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平台 , 院士工作站、工程 (技术) 研 究中心、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行业技术中 心给予 50 万元一次性奖补 ,省级质检中心、博士后工作站 ,给 予 20 万元一次性奖补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给予 10 万元一次 性奖补。对以上科技平台在参加省组织的运行绩效评价中获优秀 等次的 ,再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补。
南谯区(本政策自印发之日2023年起施行,有效期2年。)
对新认定的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研发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博士创新工作站等创新平台,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
全椒县(2023年发布)
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对企业建设的,被新认定为市级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博士创新工作站等)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苏滁高新区(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暂定两年)
对新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业设计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平台,园区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对通过国家组织评估考核的上述平台,再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的省工程研究中心、省工程实验室、省企业技术中心、省工业设计中心、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省院士工作站等省级平台,园区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对认定为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园区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专精特新”企业、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园区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10万元、10万元、10万元奖励。
天长市(2023年发布)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滁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行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200万元、20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
淮北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奖补汇编
市级(淮北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2024 修订版))
对建筑业企业获得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杜集区(2022年发布)
对新认定的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分别给予国家级20万元、省级10万元、市级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烈山区(2020年发布)
对新认定的消费品工业“ 三品” 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 工艺美术大师、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分别给予国家级 20万元、省级 10 万元、市级 5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马鞍山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奖补汇编
市级(2022年发布)
对当年获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未获省级奖补)奖励10万元
芜湖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奖补汇编
市级(2023年兑现政策)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当年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在国家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经开区(2023-2024年)
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国家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新认定的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安徽省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安徽省产业创新中心,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其他各类国家、省级科技研发平台,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镜湖区(2023年发布)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鸠江区(2021年发布)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国家计量认证(CMA)的检验检测中心(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计量认证(CMA)检验检测中心(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南陵县(2023年发布)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 100 万元一次 性奖励;
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 30 万元一次性奖励。
湾沚区(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
对新认定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
弋江区(2022年发布)
对新认定的国家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以及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国家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以及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国家检验检测中心在国家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宿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奖补汇编
市级(2023年发布)
对新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 给予20 万元 一次性奖补。
杜集区(2023年发布)
对新认定的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国家级20万元、省级10万元、市级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烈山区(本政策暂定从 2021 年 1 月 1 日执行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对新认定的消费品工业“ 三品” 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 工艺美术大师、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分别给予国家级 20万元、省级 10 万元、市级 5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相山区(2021年发布)
对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对认定的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标准化示范企业、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获得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
黄山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奖补汇编
黄山区(2022年发布)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标准化示范企业分别奖励15万元、5万元。
徽州区(2023年3月14日发布)
分别奖励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20万元、10万元,对上述研发机构在省绩效评价中获优秀等次的给予5万元奖励。分别奖励省、市技术创新中心150万元、5万元。奖励省级院士工作站25万元,对市绩效评价获优秀等次的奖励5万元。
祁门县(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试行两年)
对新认定省级消费品“三品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奖励5万元;
歙县(自2023年1月1 日起实施,执行至2025年 12月31 日)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一次性各奖励15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研发中心一次性各奖励5万元。
黟县(2021年6月发布)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蚌埠市(2024年发布)
对新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国家工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在国家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怀远县(本办法自2021年10月起施行,暂定实施两年)
石榴研发实验室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补助。支持怀远石榴生物工程实验室在建设、科研、运营等方面支出。在市级以上奖补的基础上,再给予同等数额50%奖补。
固镇县(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所涉及的扶持政策,原则上每年兑现一次,次年3月兑现上年度各类扶持政策)
对获得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鼓励企业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工业设计大赛等,对我县项目在“创响中国”“创客中国”“中国创新创业”等全省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10万元的奖励。
阜阳市各地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奖励补贴汇编
市级(继续有效)
对新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行业技术中心、质检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对国家工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在国家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行业技术中心、质检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对新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奖励5万元。
界首市(2023年发布)
对高校院所与企业共建的学科实验室(联合实验室、技术中心)等,经省级认定的,给予30万元奖励。
颍上县(2023年发布)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新产品,每件产品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精品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本企业创新体系完善,研发基础扎实,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恳请予以评审认定。获评省企业技术中心后,企业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完善技术中心运行机制,加速新技术新产品产业化,发挥企业创新主体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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